日前,为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切实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就进一步强化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外出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郑。二是要坚持每天按时钉钉打卡,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缓报、错报、谎报个人健康状况信息。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和身体异常状况,及时就近就医、排查,同时向所在部门报告,在人事处、预防保健科报备。三是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个人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郑州市及所辖县(市区)要求报告的个人行踪轨迹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流调信息。四是不得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人员聚集活动。五是隔离观察人员不得违反属地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隔离观察管理规定。六是不得违反校园有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七是不得违反学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八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公安机关处罚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通知》强调,全体师生员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宣传部
审核|陈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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