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部标代码:14383,本省代码:6384。
学院地址: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邮编471000。
高新校区地址:洛阳市高新区丰华路20号。
第三条
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学院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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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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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招生专业、代码、计划
注:A(退役军人)、C(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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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于2021年11月30日9时至12月2日18时登录我校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http://zjc.lypt.edu.cn/),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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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单独招生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学院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与科目
1.职业适应性测试:2021年12月11日13:30-15:00;
2.考试内容与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综合素质
考试方式:笔试;考试分值:200分;
参考人员: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
3.考试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洛阳市高新区丰华路20号)
准考证打印:由考生本人登录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官网(http://zjc.lypt.edu.cn/)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学院不再打印发放。
4.自行打印时间:12月9日8:00—— 12月11日10:00。
考试事宜通过学院官网(http://zjc.lypt.edu.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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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三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1、命题:聘请校内外专家教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成绩评定: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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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录取原则
分类别依次录取。根据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照1:1的比例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上线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有计划缺额时,按照缺额数依次降分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按要求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拟录取结果在学院官网录取查询系统公布。
已被我院扩招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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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学费及奖励措施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
1.学院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42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高新校区4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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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新生入学和待遇
第十六条
通过高职扩招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学院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有需要、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贷、勤、免、补、减等资助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院另设有学院奖学金,并为学有余力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录取的复员退伍军人新生和在校入伍学生,执行国家关于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品德、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录取规定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档案。
学院网址:https://www.lypt.edu.cn
电子邮箱:lyzyjsxy@126.com ;传真:0379—62233832
咨询电话:4006037939 0379—62233832/62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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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十八条
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扩招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全程接受上级与纪检部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扩招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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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扩招单招考试疫情防控
第十九条
严格落实常态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扩招单招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记录,来校考试乘坐交通工具时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
2、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校门,进入前需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合格者方可进入校园。
3、所有考生戴口罩,按要求排队,间隔1.5米以上,出示证件,按指示有序进入考场。
4、考试时,考生、监考教师须全程戴口罩,如有特殊情况需脱掉口罩,须间隔1.5米以上,且门窗全部打开。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