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伴随着消费者对于权益保护意识的逐步提高
消费者如何维权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你是否在消费过程中权益遭受侵害?
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收费陷阱、旅游宰客
生活中这样的事情时常上演
而遇到这种情况
你应该怎么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所以
不要以为自己只能去投诉
要合理利用这些权利
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温馨提示:
以下这些可以作为维权凭证哦
比如
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
录音、录像
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等
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此外
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
比如
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不外泄,保护好个人证件,不向陌生人发送自己的付款码,使用安全可靠的链接,不随意点开链接。
一旦遇到争议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以下五种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切记: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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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党委宣传部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文字|李姗颖
图片|网络
排版|李梦洋 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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