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安全团队发布《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欺诈行为打击公告》,对2021年以来对微信个人帐号发布违禁品信息及实施欺诈行为开展的专项治理进行公示。
公告称,公民在互联网上售卖违禁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违反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根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个人帐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的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烟、电子烟、催情迷药、低俗色情、外挂、代孕、个人隐私信息、非法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2021年1月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证据后,微信团队共计对4362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帐号进行了梯度处罚;对1570个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群进行封禁处罚。
除售卖违禁品之外,网络欺诈行为也是重点打击领域。2021年1月至3月,在核实用户投诉提交的证据后,共计对84598个欺诈类恶意帐号进行了阶梯式处罚,其中刷单兼职网赚类欺诈帐号15977个、仿冒客服免费送欺诈帐号13419个、投资荐股类欺诈帐号12789个、仿冒类欺诈帐号12710个、金融诈骗杀猪盘类欺诈帐号14473个、其他类欺诈帐号15230个。
除了对确认欺诈帐号进行封禁处理以外,微信安全团队还会继续挖掘作恶团伙,及时发现有害线索,打击处理欺诈号、组织欺诈群及恶意收款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线索,微信团队将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
请广大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范,不要利用平台功能发布违禁品信息,也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欺诈活动。
同时,也提醒大家警惕网络欺诈,重视微信反欺诈安全提示,拒绝“天上掉馅饼”的诱惑,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