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我省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2024年起,我省高考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听力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据了解,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帷幕。经过多轮建设,我省于2020年通过了教育部实地评估,被中央确定为第四批试点省份,在2021年全省高一秋季学期正式启动新高考。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毕业生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
为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共14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普通高中在校生均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选择性考试
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包括1门首选科目(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和2门再选科目(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中任选2门),也就是“3+1+2”中的1+2模式。
选择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当年有效。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听力(30分)和笔试(120分)两部分组成。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全省统一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一门首选、两门再选)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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