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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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哈尔滨音乐学院

哈尔滨音乐学院简介

哈尔滨音乐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艺术类高校,是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是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学院依托哈尔滨对俄地缘优势及音乐文化传统,按照国际化、高水平的办学定位,明确精英式人才培养模式,确立“高位起步、精英培养、尖端打造、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凝练“致乐崇德”的院训,形成“攻坚克难、奋发进取、甘于奉献、敢创新路”的建院精神,致力于培养“品德优良、专业优秀、气质优雅”的高水平音乐人才,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

2013年11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组建哈尔滨音乐学院的战略构想。2015年9月,学院接受并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估。2016年3月,教育部发文批准建立哈尔滨音乐学院。2016年9月,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准建立哈尔滨音乐学院。2016年10月,哈尔滨音乐学院党委正式成立。2019年5月,学院荣获“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打造高端平台构建完备体系

哈尔滨音乐学院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获批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一级学科入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学科梯队获批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院设置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5个本科专业,涵盖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钢琴、手风琴、音乐学理论、作曲、合唱指挥、艺术管理、舞蹈表演11个专业方向,依托8个教学系开展人才培养。2020年9月,学院实现面向全国自主招生。建院以来,学院已培养毕业生309人,其中本科生215人(其中87人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82人,博士研究生12人。目前,学院有本、硕、博在校生共939人,其中本科生561人、硕士研究生298人、博士研究生80人。

汇聚名家大师集结卓越团队

哈尔滨音乐学院按照结构优化、素质一流、中俄合璧的要求,本着“优选、引进、共享”的原则,组建了一支德艺双馨、结构优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师101人,其中,俄籍教师10人。专任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57人,教授26人(二级教授3人)、副教授26人,博士23人、硕士61人。学院从精英培养、国际化办学需求出发,大力支持各专业以柔性人才引进方式,集聚国内外顶级人才,全职引进著名音乐学家杨燕迪担任院长,钢琴家元杰担任钢琴系主任;聘任著名胡琴演奏家姜克美担任民乐系主任,著名指挥家朱其元担任管弦系主任、哈尔滨音乐学院中俄交响乐团艺术总监,著名男中音歌唱家刘嵩虎担任声乐歌剧系主任;聘任一批知名专家学者为特聘教授;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名,获全省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2名,全省优秀教师1名,全省模范教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青年教学名师1人。

优化办学条件建设美丽校园

哈尔滨音乐学院坐落在黑龙江省省会、被联合国誉为“音乐之城”的冰城哈尔滨,位于美丽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与哈尔滨大剧院遥相呼应。学院占地面积2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学院文化氛围浓厚、生态环境优良,主楼、音乐厅、图书馆、实训楼等主体建筑具有鲜明的俄罗斯建筑艺术风格,兼具美感与实用功能,与音乐学院的文化特质相得益彰。学院用于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后勤设施、网络建设等硬件建设的投入,达到全国音乐院校生均先进水平,尤其在乐器购置上,成为国内首个全施坦威钢琴音乐学院,钢琴总数达339架。学院有可容纳近800人的音乐厅1间、使用面积达300平方米的录音棚1间、琴房294间,以及交响乐演奏厅、学术报告厅、歌剧排演厅、专家演奏厅、学生演奏厅、交响乐排练室、民乐团排练室、音乐剧排练室、舞蹈排练室共10间,可以全面满足师生各项教学、排练、演出需求。学院图书资料总值920.3万元,中外文图书8.5万册,音像制品3,543件,中外文数据库7个。学院建有音乐博物馆,已实现校园免费网络覆盖。

立足中俄合作强化国际特色

哈尔滨音乐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以俄罗斯圣彼得堡音乐学院为合作主体,聘请圣彼得堡音乐学院原院长冈特瓦尔格为名誉院长,确定推进建立中俄联合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实施教学计划等教学合作机制。学院先后共选聘21人次俄方专家任教,以俄罗斯为主聘请外籍演奏员组建哈尔滨音乐学院中俄交响乐团,每年选派师生赴俄罗斯圣彼得堡音乐学院进行短期留学,实施有深度、宽领域的中俄合作。学院不断加强同欧洲、东北亚、“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的友好合作,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国立文化艺术学院、俄罗斯喀山音乐学院、俄罗斯赫尔岑国立师范大学、日本札幌大谷大学、韩国弘益大学、德国德累斯顿音乐学院、德国汉堡音乐学院、德国布莱克莫音乐学院、芬兰西贝柳斯音乐学院、芬兰坦佩雷应用科技大学、西班牙加泰罗尼亚音乐学院、加拿大温哥华音乐学院等国际知名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学院开展外籍专家音乐会、大师班等近百场,组织开展“中俄校长论坛”“中俄音乐国际学术研讨会”“国际音乐交流周”“中日青年音乐交流会”等活动,实现常态化国际交流互动。

提升学术意识注重艺术实践

哈尔滨音乐学院设立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黑龙江省艺术文化研究学术交流基地、哈尔滨音乐学院艺术学研究所、哈尔滨音乐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音乐学刊编辑部等高层次科研平台。学院在国家、教育部、省级等课题立项、成果评比、艺术比赛和展演中喜报频传,原创艺术作品佳作频出。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4项、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30项、厅级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育支持计划146项;获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45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90篇;推出20余部原创作品;在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器乐电视大赛等国内外专业大赛中均有突出表现。学院重视艺术实践,强化实践育人功能,与哈尔滨大剧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哈尔滨老会堂音乐厅、哈尔滨音乐厅、牡丹江大剧院、黑龙江省歌舞剧院交响乐团、哈尔滨交响乐团、大庆交响乐团、哈尔滨鹰沙中加学校(艺术班)等教学实践基地。师生多次参加中央电视台节目演出和录制,在俄罗斯冬宫、国家大剧院、哈尔滨大剧院等著名艺术殿堂成功举办音乐会,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践行大学使命彰显文化魅力

哈尔滨音乐学院作为一所肩负教育文化责任与使命的新兴院校,自觉承担服务地方音乐文化事业职责,为哈尔滨音乐之城建设和黑龙江“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平均每年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公益演出30余场,举办哈尔滨大剧院“音乐下午茶”、哈尔滨老会堂音乐厅“哈音时间”、哈音音乐厅“哈音周末”等系列音乐会近百场。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贡献力量。在哈尔滨音乐学院音乐厅举办“哈音周末”专场音乐会近40场,不断培育高雅音乐市场。学院弘扬哈尔滨音乐文化传统,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与哈尔滨市政府共同主办“哈尔滨音乐比赛”“勋菲尔德弦乐比赛”等大型赛事,作为副理事长单位加入黑龙江省演艺联盟,承担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音乐文化产业发展对策研究,为哈尔滨国际“音乐之城”建设和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音乐在中华文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始终被赋予特殊的时代意义,致乐崇德既是向当下怀揣音乐梦想的莘莘学子提出的艰巨责任,更是为今天传习音乐文化的为人师者赋予的崇高使命。作为一所肩负文化责任与使命的新兴院校,未来,哈尔滨音乐学院将以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培养国际化高水平音乐人才、探求音乐艺术新知、传承中外优秀文化为宗旨,坚持特色发展,研习技艺、积淀内涵、砥砺德行,力争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成为国际“音乐之城”哈尔滨的代表符号,成为中俄音乐文化交流合作的纽带和国家高水平音乐表演、创作与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基地。

报考须知

一、招生学科

2022年,我院共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13个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方式

2022年,我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审核、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本章程主要面向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招生计划

预计招生20人,包括申请审核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硕博连读不单列招生计划。2022年每位导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原则为1人。(本章程中的招生计划为预估计划,准确计划由教育部于2022年年初下达。)

四、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为社会主义艺术文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艺术理论和实践的高级专门人才。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艺术学理论学科各方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音乐学理论研究各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各方向、舞蹈艺术理论方向须符合下列条件:A.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艺术研究或实践人员;B.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含来源版和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

(2)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音乐表演学方向须符合下列条件:A.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艺术研究或实践人员;B.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含来源版和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C.能够提供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或独奏(协奏)音像资料1份;D.近五年,个人拥有高水平获奖。

(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1.艺术学理论学科各方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音乐学理论研究各方向、舞蹈艺术理论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近五年(网报截止时间前推5年的1月1日至网报截止时间,本章程中关于“近五年”的时间要求均按此执行),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所发表论文至少为两个版面,书评、会议或比赛综述、报纸等不在此范围内,本章程中关于“学术论文”的要求均按此执行)1 篇;(2)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 1 部。

2.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音乐表演学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2)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1 部;(3)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艺术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 1 项。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各方向,成果包括理论研究成果和音乐作品两个部分,每个部分符合所列条件之一即可:

(1)理论研究成果

①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②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限专著、译著) 1 部。

(2)音乐作品

①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音乐作品1部,要求所发表的作品至少为两个版面;②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创作的音乐作品公开展演1部,需提供节目单及音视频作为佐证;③近五年,报考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作曲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 项;④提交近五年创作的音乐作品1部,体裁、风格不限,需提交乐谱和作品小样。

六、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网报时间:2022年2月1日至3月1日;网报地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150元。

(二)报名确认

考生须在3月2日至3月9日将以下报考材料(自备档案袋统一装入,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报名号、姓名、报考学科、报考研究方向、报考导师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由考生本人邮寄至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主楼A531室)。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往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注明同意考生报考何种类别的博士生(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

2.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专家签字处须为手写签字。

3.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学位认证报告请登录学位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认证报告请登陆学信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1)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籍证明,同时需提供本科阶段教育部注册备案表和硕士阶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交本科阶段教育部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标志性成果的清单和复印件,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音乐作品、学术著作、创作或表演获奖等四类成果形式,每类成果最多提供1项。

7.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2500字)。

9.申请外语免考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核

实行专家评分制,按照学科或学科方向设立考试资格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科研业绩、学科专业背景、学习工作经历、硕士学位论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每个导师每个方向原则上按照考录比3:1的比例确定准考名单。

七、考核录取

(一)考核时间

2022年4月23日-29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思政考核、专业考核等三部分。外语考核和思政考核为合格性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1.外语考核

该部分为合格性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合格,考生将进入思政考核环节;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参加其他考核的资格。

(1)考生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审查可认定为考核合格。考生所提交的①至⑤外语免考证明材料的证明语种须与其报考语种相一致。

①近五年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②近五年托福(TOEFL)成绩达到70分以上;

③近五年雅思(IELTS)成绩达到5.0分以上;

④曾在英语、俄语和日语国家或地区有1年以上(含1年)学习经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证明和成绩单);

⑤曾在英语、俄语和日语国家或地区受到学历教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学位、学历证书获我国教育部认证;

⑥近五年,申请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含来源版和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以独唱(奏)形式,在我院认定的国家级和国际级专业比赛中获奖,或参加国家级演出活动。

(2)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将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我院要求者,外语考核合格。

2.思政考核

思政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部分考核将结合考生所上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的内容采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该部分为合格性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合格,考生将进入专业考核环节;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参加专业考核的资格。

3.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语考核、专业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等三个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10%、40%、50%,三部分不单独设置合格线。

(1)专业外语考核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对考生在专业方面的外语能力进行考核,本部分考核采取笔试形式。考生将500字外文文献(英语、日语、俄语),翻译成汉语。

(2)专业基础考核

该部分侧重对考生专业基础能力的考核,除作曲、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复调)、舞蹈艺术理论方向外,其他招生方向均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分值占比分别为20%。其中笔试部分单独组织,面试部分和专业综合考核同时进行。笔试考核中,艺术学理论各方向考核“艺术学综合理论”,考核时长为2小时,题型为论述题,答题规则为二选一;音乐学理论研究各方向和音乐表演学方向考核“音乐分析”,考核时长为3小时,要求考生对乐曲进行音乐分析,写作音乐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主题及其发展、曲式结构、和声、调性布局、织体和作品风格等。面试考核中,面试考核内容均与报考方向相关,采用抽签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长一般为10分钟。

作曲、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复调)方向的专业基础考核通过笔试形式进行,共设置两个科目,分别为“中西音乐史”和“命题写作”。“中西音乐史”题型为论述题,答题规则为二选一,笔试时长为2小时,分值占比为15%;“命题写作”笔试时长均为3小时,分值占比为25%,但考核内容要求不同。作曲方向考核为调性音乐写作,根据所给音乐呈示部分,为弦乐四重奏写作展开段落,如果所给音乐为奏鸣曲式呈示部,要求根据呈示部完成展开部,且要有引入、中心和再现准备。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复调)方向考核为钢琴写作三声部赋格,其中,命题写作具体要求为:第一,传统对位技术,调性布局合理,对位精巧,旋律流畅自如,性格鲜明;第二,结构完整,呈示部应有补充或副呈示部,至少有2个间插段;第三,根据主题所提供的风格特性进行写作;第四,根据构思标明力度及表情记号;第五,根据主题所提供的和声内涵,再现部可以写作密接和应。

舞蹈艺术理论方向专业基础考核通过笔试形式进行,共设置两个科目,分值占比分别为20%。科目一为“舞蹈理论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外舞蹈史和舞蹈概论,题型为论述题,答题规则为二选一,笔试时长为2小时;科目二为“作品分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舞剧和舞蹈,题型为分析题,答题规则为二选一,笔试时长为2小时。

(3)专业综合考核

该部分侧重对于考生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考核,考生需要通过PPT阐述的方式汇报个人基本情况、代表性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阶段工作设想,并回答考核专家组提问。

考生汇报要点应为: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音乐(艺术)经历、工作经历和表演或创作程度;代表性成果包括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发表作品、获得奖项、承担的科研项目、演出活动和参加的重要学术活动等;硕士学位论文包括论文题目,论文主要内容、主要观点,理论与应用意义,论文创新之处等;博士阶段工作设想必须与所报考方向紧密相关,是研究领域的前沿问题,体现专业水准,主要包括博士论文拟研究问题和拟定题目,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框架,论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论题的侧重点和突破,已有研究基础及已发表相关成果等。

专家会对考生学习经历、学术兴趣、学科认识、知识储备等方面展开提问。

音乐表演学方向面试考核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50分钟(其中现场表演环节,要求考生完整的演示两首作品,表演时长不长于20分钟);其他方向面试考核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3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三)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为专业考核成绩,专业考核合格的考生,依据报考导师招生限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

八、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档案转入我院的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档案转入我院的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比例另行公布。

十、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联系。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学院官网、学院官微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招生咨询部门:研究生部 招生咨询电话:0451-58597699

招生咨询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531室联系人:蒋兴海

招生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招生监督电话:0451-58597656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

网站地址:http://www.hrb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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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部 编审:党委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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