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个河湖长学院在黑龙江大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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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首个河湖长学院在黑龙江大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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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由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黑龙江大学共同主办的黑龙江河湖长学院共建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在黑龙江大学主楼一楼报告厅举行。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侯百君,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王永清、黑龙江大学校长付宏刚等出席揭牌仪式。黑龙江大学副校长、黑龙江河湖长学院院长严明主持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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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清在致辞中指出,黑龙江河湖长学院的成立是我校水利学科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学校立足龙江和服务龙江的一件大喜事。我校水利电力学院坚持“根植龙江、立足水利、服务边(疆)寒(区)”的定位,坚持“地方水利+特色水利”的办学方向,为水利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才智与力量。黑龙江大学将以成立“黑龙江河湖长学院”为契机,坚持立足龙江、服务龙江,为环境治理尤其是河湖治理提供智力支撑,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黑龙江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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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百君在致辞中指出,黑龙江河湖长学院成立将更好支撑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国家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省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绿色龙江”的目标,以水生态环境的治理优化保证永续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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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侯百君厅长和付宏刚校长签订了共建协议,侯百君厅长和王永清书记为黑龙江河湖长学院揭牌。

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经党中央正式批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全面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2万余名,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严格保护水资源,依法管控水空间,加快修复水生态,大力治理水污染,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河湖长制,推动我省河湖长制教育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迈入新台阶,黑龙江大学成立全省首个河湖长学院,打造集教育培训、河湖科研、学术交流、科普宣传、业务咨询于一体的创新平台,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人员开展专业化、系统化、常态化河湖治理保护知识与能力培训,也是我校打造科研团队、深化产学研运用、深化校政合作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深入长远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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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大学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仪式通过“线下+线上”直播的方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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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在黑龙江大学主楼802会议室召开了共建黑龙江河湖长学院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省直部门及黑龙江大学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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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水利电力学院

摄影 | 苏诗乔

摄像 | 于子莹 张萌 尹真

责任编辑 |肖博宇 邵明琛 王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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