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黑教发〔2017〕75号)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通过社会调研了解各行业发展现状及改进方向,提高大学生市场分析判断和把握市场需求的实践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黑龙江省教育厅于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
活动目标——
本次“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是根据新时代现代化新龙江振兴发展的新特征,面向广大市民开展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智力支撑、为解决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产生问题提供创新方案的大型产教融合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活动,旨在吸引社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关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鼓励我省高校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感知和思考社会实际,提升总结分析问题和创新实践的能力,并利用活动平台建立“创新创业金点子库”,为今后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提供选题基础、案例素材和项目培育种子,将挖掘出的优秀项目纳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动其孵化落地,持续关注其成长。
征集对象——
本次“金点子”活动的征集范围面向广大市民,无论是学生、教师、工人、农民、自由职业者,还是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工厂商户等个人或集体都可以为本次活动献计献策。我们的口号是:“全社会来命题,大学生来答卷”!
活动时间——
◆ 活动阶段: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10月10日
◆ 第一阶段(1月30日至4月30日)
以筹备宣传为主,通过相关媒介发动全社会了解“活动”内容、提交“金点子”方案。
◆ 第二阶段(4月30日至5月30日)
是对已提交的“金点子”方案进行归类整理、遴选评审。
◆ 第三阶段(5月30日至10月10日)
由相关高校围绕遴选出的“金点子”方案进行项目设计,提出解决措施,推动落地转化。
征集内容——
结合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振兴发展需求和我省优势资源禀赋,围绕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出能够创新社会管理、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拓宽创业就业渠道、拓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方案或建议。
征集内容要符合黑龙江发展实际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特点,体现公益性,旨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惠及群众,不包括个人事项。
征集要求——
1. “金点子”征集要求一事一议、一事一策,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具备参考价值。
2. 来稿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和转载,如因抄袭、剽窃等行为引起的纠纷,文责自负。
评选标准——
【创新性】观点阐述深入,思路新颖,见解独到
【合理性】要充分考虑现实情况,要有理有据,有充分的说服力
【可操作性】不应只停留在口号和理念层面,要具有可操作性,并提出后续操作方案
【可推广性】能够在相似的区域或群体间较快、较好的推广和应用前景
【效益性】考虑人力、资本的投入与其产生的可预见的社会或经济价值之间的比例
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从社会各界来稿中评选出优秀“金点子”奖和最佳“金点子”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所有获奖的“金点子”项目将存档建库,在落地转化期间,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贷款和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
获得优秀“金点子”奖的建议者,如果是在校大学生,经本人申请,可优先推荐为下一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占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名额。
参与方式——
参选人可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www.hljedu.gov.cn)的通知公告“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附件下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方案信息表》电子版,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明联系信息,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ljjdz2018@163.com,电子邮件的题目中注明“金点子”字样。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智中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浏览“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H5。
来源 | 黑龙江省教育厅
编辑 |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