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三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7年任期(4年)已满。为深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22号)要求,继续做好全省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教指委在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经验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各高等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遴选,确定了第四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我校体育部主任丛光当选新一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我校教师当选新一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利于我校进一步与省内其他高校在体育工作方面的交流与沟通,有利于在体育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来源 | 体育教研部
编辑 |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