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学校发展历史有关实物、影像及图片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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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校发展历史有关实物、影像及图片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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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广大校友:

为庆祝学校本科建设20周年,深入挖掘学校历史文化资源,全方位展示学校办学历史和特色,学校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广大校友征集办学以来有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的实物、影像及图片资料等。

一、征集年限

1.原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期间(1952-2000)

2.原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期间(1953-2000)

3.黑龙江工程学院办学期间(2000-2020)

二、征集范围

原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原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工程学院办学期间的有关实物、影像、图片资料。包括:

1.各发展时期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校友照片、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包括其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教案、手稿、信函以及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有关典型实物等)。

2.中央、省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实物等。

4.各个时期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为学校发展而制发的各类文件(建校、更名、迁址、合并、性质、归属、建制等所有关系学校发展的文件)。

5.各个时期学校各部门制发的各类文件、印刷品的样本(包括实习大纲、实验指导书、考卷和教材等,已归档的文件除外);使用过的印章、校标、纪念章等。

6.学校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形成的文档(含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7.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学、科研、实验用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8.反映学校重要科教成果的著作、论文、照片、音像、实物、奖品等。

9.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高级领导干部、国家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企业家、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人物的资料和相关实物(包括照片、实物、录音带、录像带、书报刊物均可)。

10.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11.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等。

12.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大型庆典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及礼品等。

13.学校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印章、校徽、校标、个人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票证、录取通知书及具有时代特色或代表性的笔记本、教案等。

14.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有纪念意义、收藏价值的有关材料和实物等。

三、保存及管理

1.学校对征集上来的实物由档案馆统一永久保存,视陈列需要以适当形式在校史馆展出。对征集上来的影像和图片资料进行电子转存,根据个人意愿可将原件返还给捐赠者本人。

2.广大教职工家属要做好离退休老同志、老教师的思想工作,在尊重其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积极踊跃做好捐赠工作。

3.学校向捐赠数量较多或较为珍贵史料的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4.相关部门联系人

档案馆 左丽娜 13946153988

离退休工作处 高军伟 15104588699

教育发展基金会 赵红 13384500911

宣传统战部 任升 15084661225

宣传统战部 档案馆

离退休工作处 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O二O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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