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对2019—2020学年度第三学期教学工作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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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对2019—2020学年度第三学期教学工作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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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务处下发齐工程教〔2020〕39号文件,对2019—2020学年度第三学期教学工作做出安排。

我校自2003年开设第三学期,每年6月—8月,组织学生到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 7 周的工程实践。

第三学期实践教学,是学校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旨在让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通过第三学期实习,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五会”的能力。

第三学期要求各专业将专业特点与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相结合,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引导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同时提高学生专业实践动手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今年,是我校第18个第三学期。因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对2019—2020学年度第三学期教学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在实习时间安排上,原定第三学期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8月7日,共8周(含1周返校答辩)。现调整本科、高职第三学期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8月14日,共4周。各专业如需调整实习时间安排,由所在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在实习方式选择上,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参加第三学期实习。学生可在网上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如通过网络参与企业项目或与专业相关的工作;若学生家庭所在地区为低风险防控等级的,学生根据当地复工复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到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实习。各系可以帮助学生创造一些条件,结合各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属地实习工作有效开展的形式,如给学生推荐一些企业资源或实践项目,供学生选择。

在对实习的考核上,参加第三学期实习的学生,按调整后计划结束实习的,视为完成教学计划内学分的要求,给予学分认定,实习成绩可以按照实习表现分别记为“中等”“良好”“优秀”;未参加第三学期实习的学生,鉴于疫情防控原因,按照免修处理,实习成绩记为“及格”。

同时,教务处就实施今年第三学期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上报相关材料时间:1、7月24日前,各专业组织召开第三学期动员会及安全教育会,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2、7月24日,各系上交本系各专业的第三学期安排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电子稿,本科和高职专业分开统计。3、8月14日,各系上交本系第三学期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稿。4、8月19日前,各系上交第三学期工作总结电子稿,并将第三学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是做好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各系要在第三学期实习前,鼓励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加实习,并积极为学生实习创造条件,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了解实习对于自身专业技能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的重要意义;各系要认真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强调实习学生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实习企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确保实习安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若实习学生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则学生应立即停止实习。各系要做好实习动员、安全教育会议记录,帮助学生端正实习态度,认真对待第三学期实习工作。

三是做好实习指导和实习管理工作:对于有条件参加实习的学生,各专业要安排好校内专职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指导教师要及时向专业汇报实习检查情况,并做好指导记录;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实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专业和所在系反馈;专业和所在系要加强实习管理,形成指导教师、辅导员、企业、学生、家长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情况。

四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系、各专业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展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实习动态、实习风采和实习效果,及时报道实习过程管理、实习指导和检查情况,及时总结,挖掘优秀实习学生典型,传播正能量,注重宣传各专业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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