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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造高校毕业生再学习的机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 学科门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动物医学 | 农学 | 60 | 2 | 3000 |
会计学 | 管理学 | 60 | 2 | 4800 |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3.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二)专业条件
按照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规定,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动物医学专业申请条件:本科所学专业须在农学、理学和医学的相关学科中,具有一定的化学课程基础。
会计学专业申请条件:无本科专业方面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byau.edu.cn/)校园专题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模块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攻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并于2020年8月14日16:00前,按以下要求将所有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发送至byndsxwzs@163.com,邮件主题为“动物医学(或会计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XXX(姓名)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攻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确保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4.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
5.考生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6.本科期间相关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及学生工作、社会工作等经历的佐证材料。
7.本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标准照,照片电子版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四、选拔与录取程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通过名单,于2020年8月17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八一农大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
2.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申请材料评审及综合能力面试。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总成绩由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占60%)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40%)组成。面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面试时间预计在8月19~2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学院通知考生。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通知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教务处、学生处与相关学院具体负责。若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学校将不再以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上课,编入到学校相同专业的班级。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可发肄业证书。
5.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不参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在学生资助、奖励等方面参照相应本科生执行。
六、组织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459-6819050;举报电子邮箱:nkdxjjw-2004@126.com。
七、纪律要求
考生应诚信参与报名选拔,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佐证材料等行为,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八、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459-6819043
动物医学专业咨询电话:
0459-6819194 19969590079
会计学专业咨询电话:
0459-6819258 13206810008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haosheng.by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八一农大本科招生(微信号:hbauzs)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邮编:163319)。
九、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攻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xx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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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丨招生就业处
编 辑丨姜思岐
责 编丨孙春雷
审 核丨闯 垒
投 稿|33823050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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