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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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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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学科优先发展和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科发展生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医教研管综合能力、学术为本。

二、招聘医院及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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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2.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学识,学术造诣较深,有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先进行列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科团队协同攻关;

5.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在教学科研医疗一线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并提交《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详见附件)及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明、学术兼职证书或证明以及学术成果),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r@hrbm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学科”。

五、招聘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者本人。

六、聘任管理

学科带头人实行学校、医院两级管理,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自行解聘。由于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可提前解聘。

七、工作联系

联系人:吴思平

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电子邮箱:hr@hrbmu.edu.cn

附件: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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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医大新闻网

编辑:贾棋棱

审稿: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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