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403条 总第1153条】
自8月20日,上海市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环南路1049弄界龙花苑小区、浦东新区盐朝公路798号锦江之星(东海镇店)列为中风险地区。
为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发布疫情防控提醒如下:
一、请8月6日以来到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疫情相关地区的市民以及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来哈返哈的所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提醒市民近期不要出哈、出省,特别是出省旅游,尽量不要前往上述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防护,返哈后,要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交集,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
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口罩。乘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还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进食和饮水次数,并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我市自云南德宏州陇川县(6月30日)以来疫情风险排查地区汇总表
(根据疫情防控需求,保持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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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文琳
稿件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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