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539条 总第1289条】
哈尔滨市11月6日0-24时疫情通报
11月6日0-24时,哈尔滨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为精准落实“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依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第33号、34号公告,现提醒广大市民:
零新增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市民继续牢牢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密切关注确诊病例相关信息,如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确需离哈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不认真配合流调工作的人员,将实行龙江健康码黄码管理;对刻意隐瞒流行病学史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在全员核酸检测过程中,为确保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已对核酸检测实行龙江健康码赋码管理。请未按要求进行检测人员尽快到指定地点完成核酸检测,待完成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健康码会调整为“绿码”。如因核酸检测信息有误导致码色异常,居民可持核酸检测记录及有效证件到所在地社区村屯,由社区村屯龙江健康码管理员核实情况,予以更正;不确定社区村屯的人员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办理。继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城区,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社区村屯通知的时间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并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合理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为落实好公共场所防疫要求,10月31日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对检查中发现的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防疫措施不到位的1971家经营单位责令关停整顿,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检查的目的不是关停,而是督促广大企业商户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好防疫要求,安全经营,降低风险。请广大市民和企业商户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线,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责任编辑:蔡文琳
稿件来源:哈尔滨日报
执行总编:张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