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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全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要求和我省有关工作部署,9月30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市(地)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招生院校印发了《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小编带大家了解此次2020年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扩招贫困生减免学费专业。
招生计划
2020年11月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和各院校招生章程。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0:00。
2、填报志愿: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测试形式和内容
2020年11月21日,各院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院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或面谈,依据测试成绩或面谈情况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各院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备考负担,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具体测试(面谈)形式和办法由高校确定,并通过招生章程对外公布。
录取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0年11月29日前,各院校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20年12月6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院校(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
各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互认成绩院校名单,以及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的程序办法。各院校应于2020年12月11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院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院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信息至省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