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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参加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5.已经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等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二、报名工作程序
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
2.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考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设置登录密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后完成报名注册。考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设置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高职扩招报考期间,考生须慎重更换手机号码。禁止培训机构或其它团体、个人替代考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勿将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如有违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考信息。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需下载《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退伍证明、《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1.现场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采集的信息包含考生头像信息、指纹信息和身份证信息。采集时,考生本人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采集设备对考生身份证、指纹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并当场摄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进行人脸比对。无《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无法被采集设备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头像采集标准参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
2.信息确认。考生信息采集后,招考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打印《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因信息有误或不真实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身体检查
报考高职扩招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时间为现场确认后,至2020年11月3日前。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应携带现场确认时领取的《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当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2020年11月4日17: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机构,存入考生报考档案袋。已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可免于体检。
(四)档案组建
考生参加扩招考试所需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内容包括《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及《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县(市、区)招考机构要对考生相关毕业证书和证明材料进行核验,核验后要留存相关信息备查,材料信息保存时间为1年。
三、招生计划
2020年11月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2020年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和学院招生章程。
四、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0:00。
2、填报志愿: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测试形式和内容
2020年11月21日,学院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六、录取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0年11月29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20年12月6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院校(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院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院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信息至省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