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警官学院招生简章(文字版)
一、学院概况
湖北警官学院是湖北省唯一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创办于1949年7月,2002年5月在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率先开展本科学历教育,2020年顺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院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建成以法学为基础、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为主体、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12个本科专业,包括侦查学、治安学等8个公安专业,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个普通专业。现有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工作,建有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学院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大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国家安全素质展示活动等重大竞赛中名列前茅;先后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武汉军运会等重大安保任务,近千人立功受奖。
学院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率达92%以上,成为全省公安队伍新生力量的主要来源。非公安专业学生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屡创佳绩,近三年来,考试通过率高达70%,保持在全省高校法学专业前列。
二、专业介绍和招生计划
(一)提前批本科专业(公安专业)
1.侦查学
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侦查、刑事执法、预防和控制犯罪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警务技能、警务战术等。
2.经济犯罪侦查
招生计划:100人(其中,女生15人)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侦查学、司法会计学、经济法、会计资料勘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概论、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商业犯罪案件侦查、金融犯罪案件侦查、走私犯罪案件侦查、警务技能、警务战术等。
3.治安学
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治安管理相关业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治安学导论、社区警务、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安全防范技术、警务技能、警务战术等。
4.警务指挥与战术
招生计划:100人(其中,女生12人)
培养目标:从事基层公安机关指挥、参谋、应急处置和战术训练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警务指挥与战术总论、警务指挥学、警务参谋学、警务战术、严重暴力性案件处置、群体性事件处置、反恐怖概论、大型活动安全保卫、警务保障、警务技能等。
5.涉外警务
招生计划:100人(其中,女生15人)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出入境管理、维和警务、国际警务联络、涉外案件查处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涉外警务总论、涉外警务法律基础、边防检查概论、出入境管理、跨国犯罪与防治、维和警务、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涉外案件处置、警务技能、警务战术等。
6.刑事科学技术
招生计划:100人(其中,女生15人)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现场勘查、物证检验及鉴定工作并具有某项技术专长的刑事科学技术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刑事化验、刑事影像学、痕迹检验学、文件检验、法医学、现场勘查学、警务技能、警务战术等。
7.网络安全与执法
招生计划:50人(其中,女生10人)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信息安全管理、网络舆情管控和网络安全执法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数据加密解密技术、涉网案件侦查与取证、网络攻击行为分析与防范、恶意代码分析与检测、网络安全监察、网络情报获取与分析技术、视频侦查技术、数据恢复、警务技能、警务战术等。
(二)普通批本科专业(非公安专业)
1.法学
招生计划:250人(男女不限)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法学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招生计划:100人(男女不限)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科学研究和系统集成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计算机导论、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概论、编译原理、计算机组成原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微型计算机接口技术及应用、计算机网络、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等。
3.信息安全
招生计划:100人(男女不限)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和评价、网络安全保护等方面工作,能对信息网络的安全威胁进行积极有效防御的专门技术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信息安全导论、信息论与编码、计算机网络安全、现代密码学、电子取证技术、信息安全管理、网络攻击与防范、信息安全标准与法律法规等。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招办公布的学院招生计划为准。
三、选考科目要求
2021年,学院在“3+1+2”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其他未改革省份和“3+3”高考改革省份执行相关省的考试科目要求。
四、招生对象
(一)报考提前批本科专业(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湖北省户籍,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未婚,普通高中毕业并取得当年高考资格,成绩达到湖北省本科录取分数线。
(二)报考普通批本科专业(非公安专业)按相关政策执行。
注:提前批本科公安专业的其他相关要求以省公安厅、省招办当年发布的公安院校招生文件为准。
五、提前批公安专业招生条件
报考我院提前批本科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湖北省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一)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三)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四)体测。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六、录取规则
(一)提前批本科专业(公安专业)录取规则。已填报我院提前批公安专业且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的初选入围考生,由省公安厅统一进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s://zsxx.hbpa.edu.cn),全部合格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普通批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批本科专业考生不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评,录取后在南校区就读。
七、毕业就业
本科学制四年,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提前批本科公安专业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湖北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择优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入警率达92%以上,已成为湖北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
普通批本科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八、学生管理与资助
在校期间,学生着统一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咨询电话:027-61630333;027-61630289
传真电话:027-83499613
咨询QQ群:514493665(1群满) 738023329(2群)
监督电话:027-61630029 15927626609
招生网站:https://zsxx.hbpa.edu.cn
微信公众号: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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