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人生的新起点
大学毕业后
也将开启人生的新篇章
这是每个人都要历经的征途
对于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青年人
十堰市有怎样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呢?
随着小伊一起来看看
留在十堰工作和生活
将有怎样惬意的人生
一、落户政策
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十堰就业创业,凭毕业证可申请落户, 其配偶、父母、子女户口可随迁,享受十堰市民各项待遇。
二、安居政策
为在十堰市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政策性住房,解决大学生租房购房问题。
三、就业支持
1.在本地民营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学生,按硕士研究生或者“双一流”院校本科生5万元/人/年、普通院校本科生1.2万元/人/年、专科0.5万元/人/年发放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
2.企业组织招用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对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
四、创业扶持
1.无偿扶持政策: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等次,给予2-20万元无偿扶持。
2.创业贷款政策:在校或者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3.创业补贴政策: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提高工资待遇
1.大学毕业生录(聘)用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或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资可直接转正定级。
2.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的,工资可高定一至两档。
六、职称评定
大学生在乡镇基层就业的,适当放宽基层大学生申报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要求。对基层大学生申报卫生专业职称,适当降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
七、奖励激励
1. 在十堰市优秀中青年技尖人才评选,对在基层一线有突出贡献的大学生单列推荐选拔指标。
2. 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2-10万元奖金奖补。
八、培养政策
有针对性地开展求职指导培训讲座,举办求职训练营、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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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生就业工作处
排版:顾熹萌
编辑:鲍晓宇
审核: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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