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市文明,共享创建成果,建设美丽黄石,创建大美理工,是我校师生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作为一名湖理教师,我会积极响应号召,践行以下三个方面:
01
注重文明礼仪
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衣着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
(二)不说脏话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喧哗;
(三)等候服务依次排队;
(四)礼让和帮助老、弱、病、残、孕、幼;
(五)进行娱乐、健身等活动,不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不酗酒、闹酒;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02
讲究公共卫生
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
(二)不乱扔生活垃圾,按规定分类投放;
(三)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
(四)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外出时佩戴口罩;
(五)不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03
守法文明出行
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闯红灯,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二)驾驶车辆礼让行人,主动让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三)驾驶机动车规范使用灯光和喇叭,不随意穿插变道;
(四)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随意穿行、逆行。
(五)停放车辆不堵塞道路出入口、消防通道、盲道和公交专用车道、站点;
(六)不在公共交通工具内进食,不干扰驾驶员驾驶;
(七)不从机动车内向外抛洒物品;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创文明城市,建美丽校园”是湖北理工所有师生的共同愿望和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为建设和谐文明的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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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毛诗雨
资料来源: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图片来源:启艺工作室、网络
排版: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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