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徽是一所学校的标志和象征,也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精神联系的重要纽带。值此武汉晴川学院建校15周年之际,学校为全校师生统一制作并发放了校徽。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校风、学风,树立师生员工的良好形象,展现进取团结的精神风貌。
我们的校徽长什么样?
佩戴校徽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下面就由晴川君带你去看看——
1.凡属我校正式教职工及在读在册学生,均发放校徽,教职工校徽的发放与管理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学生校徽的发放与管理由学工处负责。校徽每人一枚,首次发放免费。
2.教职工校徽是红底白字,本专科学生校徽是白底蓝字,研究生校徽是黄底白字。
3.校徽是学校的象征和标志,应端正佩戴于左胸前。
4.校徽只限于本人使用,佩戴,不准转让,转借,赠送,涂改。凡伪造或转借、赠送他人使用校徽,一经查实,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5.师生员工在参加重大活动,聚会,庆典,接待来访时必须佩戴校徽,提倡师生在上班、上课期间也统一佩戴。
6.学校校徽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制作,新生入学注册后,各学院从学工处领取校徽,发放给学生。新教职工入职后,从党委宣传部领取校徽。
7.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爱护校徽,妥善保管、使用、佩戴校徽。教职工如有遗失校徽,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登记报党委宣传部补办;学生如有遗失校徽,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由所在学院登记集中报学工处补办。补办校徽按成本付费交财务处。
8.学生退学,转学或因各种原因注销学籍离校者,应将校徽交回学工处;毕业生正常离校,可保留校徽作纪念,但不得转送他人使用。如果违规按上述第4条处理。
9.教职员工离职,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校徽交回党委宣传部,正常退休的教职工可保留校徽作纪念。
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起,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本通知有关要求,自觉正确佩戴校徽,人事处、学工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
从今天起
晴川er们的校徽已在陆续发放
让我们一起戴上校徽
共赴美好晴川时光
文字来源| 学校办公室
图片| 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