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小组
为确保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顺利推进,特联合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我校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选聘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岗位设置
需选聘配备指导教师的社团名单详见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2021年学生社团信息一览表》。
四、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二)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四)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教师优先选聘高水平思政课教师担任,学术科技类社团指导教师一般应为专业课教师。
(五)愿意接受校团委的监督管理。
五、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一)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会议或理事会会议,指导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起草和修改学生社团章程,指导学生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审定并指导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解决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三)每学期初向校团委提交学期社团培训指导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每学期末向校团委提交学期社团指导工作总结;
(四)贯彻执行学校关于社团工作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
六、工作考核
社团指导教师由校团委负责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采取自评、社团会员评议、校团委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一)考核为称职的社团指导教师每学期按照400元/150人以上社团、300元/150人内(含150人)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增加20%津贴。
(二)学校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颁发证书。
(三)社团指导教师指导社团会员在国家、省、市级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将按获得奖项等级给予奖励。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团挂靠单位有权向校团委申请解聘社团指导教师:
1、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作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者;
2、没有履行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工作职责者;
3、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4、社团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
5、发现有不良言行、影响社团指导教师形象者;
6、因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担任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者。
七、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一) 意愿征集(12月6日—12月20日)。符合上述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填写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12月20日17: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cxyxtw@126.com,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综一109)。
(二) 资格审查(12月21日—12月25日)。由校团委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候选人材料进行整理、审核与调整。
(三)组织选聘(12月6日—12月31日)
1.校团委征求业务指导单位和学生社团意见后,根据学生社团性质和指导教师个人志愿填报情况为学生社团选配指导教师;
2.若出现学生社团无指导教师填报志愿的情况,校团委积极在全校范围内鼓励和协调指导教师填报志愿,帮助学生社团选聘合适的指导教师;
3.公布聘用(寒假前)。经共青团武汉晴川学院委员会审定,由学校统一公布聘用并颁发聘书。
共青团武汉晴川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来源 |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