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202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校园概况
第一条湖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学校(国际代码10517),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校园面积近16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3.25亿元,图书馆藏书200余万册,建有完备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电子图书320余万种。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及留学生20000余人。
第二条 学校地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恩施市城区。恩施州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高速、铁路横贯境内,与学校毗邻的许家坪机场可通达全国主要城市。这里有“世界硒都”、“华中药库”、“鄂西林海”之称,被誉为祖国的“三大后花园”之一。学校依山傍水,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独具民族风格的校园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学生求学成长的理想之所。
第三条 学科专业、师资力量:
第二章校园文化
第四条 学校推行“一院一品”、“一月一节”,校园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每年举办辩论赛、歌手赛、主持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素质拓展活动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民族文化节、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品牌。
第五条 “十三五” 期间,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84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02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303项。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1892项,其中国家级奖86项,省级奖1255项。学生发表学术论文191篇,获得授权专利(含软件著作权)35项。
第六条在近两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学校学生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和表演项目中共获得8金6银12铜的优异成绩。由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并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上进行演出。由学校21名学生参演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学校十余次受邀参加央视一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一一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多彩民族和谐民院'民族文化节”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
第三章录取概况
第七条 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评价、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安排考生的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我校录取规则为: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者优先。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同各生源省该专业所对应的统考(联考)科目的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在满足该专业身体等要求的条件下择优录取。未明确投档规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综合成绩为文化成绩70%与专业成绩 30%之和。其身体条件要求主要有:男性身高172cm,女性身高162cm;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0.5以上,无色盲、色弱;无“X”、“O”形腿;无纹身、狐臭;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第九条 艺术类招生几点声明:
1.艺术类专业不限科类,以各省份投档成绩和计划择优录取,不限制考生民族成分,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形象气质佳。
2.我校艺术类专业科目在全国不组织校考,认同各省统考(联考)成绩,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方可报考我校。
3.音乐类专业中声乐课程以民族和美声唱法教学为主;器乐课程可选修的乐器除钢琴外还有二胡、古筝、古琴、琵琶、竹笛等。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有相关身体条件要求和规定,对于不满足条件和规定的考生不能填报。
第十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体育类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为: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若同分时,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综合改革省(市、区)的录取规则:
综合改革省(市、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类)、专业组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还要参考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体检标准。外语类、艺术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第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层次,是向本科教育过渡的特殊教育阶段,该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2022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一年学习后能正常结业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优录加分。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加分政策,在投档及分专业时适用,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经济资助。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建立起了 “奖、贷、勤、助、补”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和服务机制:入学前,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部分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困难;入学时,学校设立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主要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200至4400元/年)、学校奖学金(500至5000元/年)等项目,助困的同时,重在扶志;以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为辅助途径,学生可以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改善学习生活,与此同时在实践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 食宿条件。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安装有空调可供学生选用。五个现代化学生食堂可容纳两万余名学生同时进餐,还有尊重民族习俗的民族餐厅。
第十七条 招生声明。湖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是我校从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招生政策及相关问题的咨询。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违规招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和査询录取结果时一定要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录取结果会在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zu.edu.cn/)公布,录取通知书中注明考生号、录取专业等信息,盖“湖北民族大学”印章,用专用信封通过全国邮政特快专递投递。录取结束后,考生及家长应按照电子档案中填写的收信地址耐心等待录取通知书,并保持电子档案中登记的电话畅通,便于联系和沟通。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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