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南民族大学第2462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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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介绍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减、免、补”七位一体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救助基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无息借款、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系列资助等。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01
入学前:报名申请不用愁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无法筹集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费和住宿费通过个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选其一)。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9月初,学校统一组织开展新生困难认定,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材料,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3个等级(程度依次递增)。
02
入学后:各类资助伴成长
(一)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评选范围内的前10%。从大二开始可以申请,学校每年9月启动国家奖学金评选,每生8000元/年。同一学年内,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评选范围内的前10%。从大二开始可以申请,学校每年9月启动国家奖学金评选,每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评选范围内的前30%。从大二开始可以申请,学校每年9月启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每生5000元/年。同一学年内,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评选范围内的前30%。从大二开始可以申请,学校每年9月启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每生5000元/年。
(二)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
品学兼优,每学年度综合成绩位于专业前3%、7%、15%(其中民族学专业评选比例为综合成绩前5%、10%、20%)的优秀学生。从大二可以开始申请,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14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
优秀学生干部:
在工作中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工作勤奋、业绩明显,品学兼优。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从大二可以开始申请,学校每年九月启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励标准为500元。
(三)其他类奖助学金:
优秀导生、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艺体育优秀奖、广发银行奖学金等。
国家助学金:
每年10月份,学校统一组织评定,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分为3档。国家助学金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一次发放一半。
学生救助基金:
学生救助基金为不定期申请,是学校为帮助身患重症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缓解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而成立。对患有重症疾病(国家规定的一类、二类大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包括家庭突发重大事故类)的在籍学生,可以申请500—10000元的救助金。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的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预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校每年9月启动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符合政策的学生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勤工助学: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两种。固定岗按月计酬,360元/人/月,每月工作时间不低于20小时,不超过25小时;临时岗按小时计酬,每小时工资标准参照武汉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用工时长不超过一个月,报酬上限不超过固定岗工资标准)。勤工助学岗一般以一个月为周期,有意向的同学可向学院勤工部提出申请。
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学校每年定期在6月、12月组织暑假、寒假校外勤工招聘会,有兴趣的同学届时可以参加。
社会资助项目:
学校利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的资金设立。目前有上海慈慧西部助学项目、新长城助学金、广发银行助学金、宁夏燕宝奖助学金、校友助学金和湖北省慈善总会大病救助项目等。社会资助项目根据捐赠方意愿定期组织评选,名额、金额及年限不等,详情需关注相关通知。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每年9-10月份,学校统一组织,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学生在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每学年申请一次并签署当年的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发放当年贷款。本预科、第二学位学生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每个学年开学前(7-8月份),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本预科生、第二学位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无息借款:
每年4月份,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如本人遭遇意外伤害或患严重疾病,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无息借款。原则上每人每学年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元,毕业当年5月30日前需一次性还清,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减免。
学费减免:
每年4月份,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科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按学年进行,减免额度以当年额定学费计算,符合条件的大一新生可以全额减免,第二学年及以后的减免额度由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决定。
03
毕业时:补偿代偿减压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我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及研究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生毕业后每年按照33%、33%、34%的比例对学费或用于学费部分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总额实行代偿,分3年代偿完毕。
学校每年6月启动基层就业代偿工作,应届毕业生当年11月底之前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能补报。在毕业的第2年和第3年,获得代偿资格的学生需按照要求分两次上报在岗证明,符合条件的方能继续享受代偿政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费补偿
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每年6月启动服兵役代偿工作,服兵役学生在10月底之前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可以接受补报。
各类资助政策令人眼花缭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贴心的为大家准备了资助政策时间线!
如果您对资助政策还有疑惑,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还开通了暑假资助热线,欢迎拨打热线:027-67842722或19128239403
当你决定灿烂
山无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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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会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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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向上而行
前行路上
学校总会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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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文字来源 |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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