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定于2015年7月至8月举办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参赛对象要求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系、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三、组织形式
采用先组团队,后培训引导,最后参赛的形式。所有对创新创业感兴趣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学生,可以做为申报人发起组队,团队成立后,学校负责对团队进行培训并指导学生选择项目并参加比赛。对创新创业感兴趣却无法组织起团队的同学亦可报名,由学校视情况组织成立团队。
四、组织单位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教学管理部
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
五、报名须知
2015年6月29日前上交“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信息表。
车西路校区交至411办公室教学科吴振昊老师处
天津路校区交至1316办公室李江老师处
或发送邮箱至kyjxglb@163.com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
感兴趣的同学可登录http://cy.网址未加载/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教学管理部
201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