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学院获 “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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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学院获 “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我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校园文明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工作,始终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常抓不懈,形成了“有领导、有规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投入、有成效”的文明建设“六有”运行机制。实施“一计划三工程”(即立德树人行动计划、追梦先锋工程、“三爱”教育工程、中华传统文化熏陶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建设朝着系统化、理性化的方向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抓突击性活动向经常化、常态化转变;由抓基础文明建设向抓基础文明与深层次文明建设相结合转变;由外延式文明倡导向内涵式文明养成转变;由感性地抓零星活动向理性地抓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校的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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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学院 校园全貌

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工作卓有成效。2014年,省教育厅确定我校为全省首批11所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试点高校之一,并在我校召开了全省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推进会,学校转型发展的做法得到了教育部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教学科研整体实力稳步提升。2014年,学校在湖北省文理科类招生录取批次晋级第二批本科,生源质量良好,新生报到率达到96%,创历史新高;涌现大批师生先进典型。如湖北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湖北省民办高校中唯一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3年度影响力提名人物”、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党支部书记高伟丽老师,身患结肠癌,仍然心系教学和学生;“全国优秀教师”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姚娟副教授;201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员、2011级胡军等;社会美誉度不断提升。2012年,学校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学校先后获“全国十大最具办学特色示范院校”,湖北省党建考核“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湖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高校“两访两创”活动先进学校、湖北省高校“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湖北省绿化模范单位”、“湖北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通过文明创建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学校思想大解放、人心大凝聚、素质大提高、改革大创新、事业大发展、学校大变化。学校已发展成为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享有良好社会美誉度的一流民办高校。学校也将以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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