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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实践拔尖创新音乐艺术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促进优秀音乐、舞蹈人才脱颖而出,学院修订出台《武汉音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武音院字[2018]17号)。
2018年武汉音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即将开始,本期微信,官微带你了解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内容和精彩亮点。
01
目的
促进优秀音乐艺术人才脱颖而出,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音乐艺术人才。
02
目标任务
培养一批思想敏锐、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音乐、舞蹈人才。进一步激励学生专业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形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03
参选对象与条件
面向普通本科1-3年级在校生(五年制为1-4年级)和全日制研究生1-2年级在校生。品行端正,好学上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无违纪违规处分的记录,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具备突出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潜力。
04
名额及经费资助
2018年武汉音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名额为30名。学院设立专项经费45万元(每生资助1.5万元)。
05
培养周期与动态管理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学年度为培养周期;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鼓励指导老师建立导师团队开展教学指导工作;实行中期考核和结项考核,建立进出动态管理机制。
06
发展优势
有利于优秀音乐、舞蹈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有利于指导教师职业发展!有利于激发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促进高素质、多样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促进人人成才!
学院将于近期发布《2018年武汉音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和开展报名工作;5月完成初选工作;6月完成复选工作并公布本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名单。
更多信息详见《武汉音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武音院字[2018]17号)及《2018年武汉音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如此难得的机会,可要好好把握,欢迎每位优秀的武音er积极报名参加!
文字/教务处
编辑/陈莹
出品/武汉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