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有奖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激励全校师生员工以更加奋进的状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去,现决定开展“我和我的祖国”有奖主题征文活动。
一、活动主题
征文内容应紧紧围绕“礼赞新中国·建功新时代”这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文学的形式讴歌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建国以来党和国家走过的辉煌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抒发自己对于建设祖国的雄心壮志和美好愿景,展现广大师生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激奋和鼓舞广大师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0日——2019年9月10日。
三、参加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
四、征文要求
(一)体裁字数
体裁不限,记叙文、散文、诗歌等均可,题目自拟,篇幅在3000字以内。
(二)文章格式
1.标题二号字,黑体。
2.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学院(或所在部门)、年级、专业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三号字,楷体。
3.正文内容三号字,仿宋体GB2312。
4.正文间距,固定值28。
5.左上角文本框注明:“我和我的祖国”有奖主题征文”,五号字,宋体。
(三)注意事项
1.作品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 作品要体现建国七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学校、家乡、家庭的变化等内容。征文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公开发表。
3.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五、征文提交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于2019年9月5日前,统一将遴选的征文纸质稿,加盖党总支部公章后交至党委宣传部陶霞老师,电子稿发至hblgxcb@163.com。
六、评奖事宜
(一)征文作品收集后由专门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评选;
(二)拟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金或物质奖励。
党委宣传部
2019年5月5日
来源|党委宣传部
排版|罗梦阳
责编|包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