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教授谈房产税讨论稿税率不应设置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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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教授谈房产税讨论稿税率不应设置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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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法第三次讨论稿中,征收方式并没有与此前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方式有较大区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系主任、教授胡洪曙表示,讨论稿规定对所有保有房产征税,相对重庆、上海的方案有很大的进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教授艾华说:“上海和重庆的做法是,立税以前的房产不征税,立税以后的房产征税,这违背了公平原则。目前看来,重庆、上海的试点效果并不理想。”

人均60平方米起点太高?

如按此次讨论稿,将人均60平方米作为了起征面积,多出部分需缴税。艾华和胡洪曙均认为,人均60平方米的起征面积太高。

艾华建议,人均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较为合适。而胡洪曙则认为,房产税应该对所有持有房产的公民均征收房产税,并不设置人均住房面积,但对低收入者给予减免。

不应划分税率?

对于超过人均面积的房产“单价按片区平均估价来算,普通住宅税率0.6%,高档住宅1.2%,中等住房0.8%”的税率设置,艾华表示,不同片区同一面积房产的价值不同,无法准确界定属于高中低哪一档,因此不应该这样划分。“我建议按超过部分房产的价值区分,而不是按档次划分,而且没有必要划分税率,因为价值高的房产,其税负肯定会高。

胡洪曙也表示,税率不应该设置等级,越简单越好。“如一套别墅的价值是300万元,他的价格本身就体现了它的价值,没有必要再加高其房产税的税率。”

房产税或成地方政府主要税种

胡洪曙称,营业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在“营改增”后,全部划分到增值税中,相当于地方政府有很大一笔财政收入划分到中央,地方政府就缺少了主要税种,“我认为房产税可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

艾华表示,虽然此前我国的税收是按税种划分,但现实已演变成按照收入分配来划分,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我推测,今后房产税在税收量较少时,可能会划分给地方政府,但到达一定程度后,可能还是会进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配。”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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