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章韫瑾)6月25日上午,我校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协调会在中原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齐文远主持,党办(校办)、党委宣传部、财务部、保卫部、资产管理部、后勤保障部、金融学院、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联系人参加了会议。
为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决定从2012年开始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后,我国政府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文物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同时摸清我校文物家底、储备数据资产,我校成立了以齐文远为组长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涉及文物普查的各个单位也已经开始进行相关工作。
协调会上,图书馆刘琳琳书记就文物普查工作进行汇报后,与会人员经过讨论,确定了各相关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明确我校文物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分解并落实了各相关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尤其对文物普查经费预算、迎接省文物普查办组织专家到校进行文物认定以及文物信息采集等事宜进行了认真商讨并初步确定了实施方案。
会上,齐文远对我校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系统性的工程,我们要趁这个机会摸清家底,通过相关程序估算我校文物价值。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要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建立保护制度,对我校文物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要对得起子孙后代。
第二,弄清要求、简化手续、注意安全。对湖北省文物普查办的认定工作细则和要求要了解清楚,做到有的放矢。简化普查过程中的相关操作程序和手续。要注意文物、财产以及人员安全。
第三,适应变化、严格规则。文物普查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经费预算要严格按财务制度进行,接待认定专家要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