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延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复核时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考生的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通知精神,经与各招生单位认真研究,决定将我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由原定的2月11日顺延至与我省高校开学时间基本同步,具体公布时间和成绩复核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到时具体通知,联系方式附后,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成绩查询和复核办法不变,详见我院1月8日公布的《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
湖北教育考试院
2020年2月9日
附件一:
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单位联系方式
接受电话咨询时间:成绩公布以后及复核期间。
附件二:
1月8日下发的《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
一、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
1. 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2月11日。
2. 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具体可查阅招生单位公布的成绩查询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统考科目成绩。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1. 复查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申请时间:2020年2月12日-16日,逾期不再受理。2. 复查申请办法:考生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可查阅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成绩复查通知。
复查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复查分工: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及所有科目的成绩更正认定工作。复查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分仲裁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
湖北教育考试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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