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经校领导审查同意,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的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教师、学生按4月3日(星期一)的课表上课。 二、劳动节的放假时间为5月1日,与周末连休。 三、端午节的放假调休时间为5月28日至5月30日,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教师、学生按5月29日(星期一)的课表上课。 节假日前后的教学活动由教务处负责确认,并提前通知各教学单位。 望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湖北商贸学院 2017年3月20日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值班安排表
注:值班时间:8:30---17:00值班地点:保卫处 值班任务: 1.负责查岗、巡视校园安全; 2.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3.认真接传有关电话; 4.如实填写值班日志。 保卫处电话:87786802(保卫处)87630110(2号门)18986252805(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