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你!湖北商贸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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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你!湖北商贸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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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精神,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今日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湖北商贸学院2019年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8个,总计划600人,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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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补报名本月20日开始

补报名主要面向具有本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等。符合要求的考生于8月20-31日到户籍所在地或目前居住、工作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补报名。10月21-31日再组织一次针对未参加第一批报名的2019年秋季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的补报名。具体报名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方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补报名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的宣传动员由教育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技工学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宣传动员由人社部门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学籍(学历)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核(技工学校毕业生由人社部门负责)。所有报考人员户籍、居住证等有关信息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界定由人社部门负责;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界定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考试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进行

第一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全省统一定于9月21-22日举行,第二批考试安排在11月举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按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方式进行,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其他考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进行。各招生院校应在考试前或后一天集中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体检机构、收费标准按照普通高考考生体检相关政策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应为辖区内高校协调好相关体检机构。

第一批录取新生今秋可入学

高职扩招专项第一批录取的新生,应在2019年10月底完成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第二批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学历证书

此次高职扩招录取的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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