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暑期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7月9日—8月26日。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学生到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时间:7月9日—8月26日。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报到,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放假时间:7月11日—8月26日。7月9日(星期六)、7月10日(星期日)继续上班,8月27日(星期六)新学期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单位要在保证学院有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教职工休假,确有假期工作需要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人事处书面备案。
2.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分院要提前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报到的相关准备工作。
3.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教职工和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溺水和预防雷电等安全常识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各分院(部)、总务处(保卫处)、校园服务管理中心和宿舍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做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对重点部位,如宿舍区、办公楼、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等,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防护;要进一步落实保卫制度,强化治安保卫措施,加强安全监控,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5.各分院和学生工作处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要对假期留校学生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对假期留校学生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格要求,作出规定,严禁到大江大河、水库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的危险水域戏水、游泳。
6.单位或教职工及学生自行组织外出旅游、举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实习等,组织者要特别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组织者负责制,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7.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学院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应保持通讯畅通,保卫处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716-8067489。
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