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接校医院通知,凡我院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将于近期对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现将有关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1、报销时间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16:30
2、报销地点
武昌校医院三楼会议室
3、报销范围
自2015年9月起经校医院主治医生签字同意转诊后,学生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所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
4、审批材料
(1)费用单据(有效发票原件);
(2)《武汉工程大学校医院门诊病历》(须有校医院同意转诊签字);
(3)转诊医院门诊病历原件;
5、相关说明
(1)15级新生自2015年12月1日起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2)报销流程按照《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执行,审批完毕后学生凭审批单自行到校财务处(办公楼311)领取报销费用。
6、其他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