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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法律系举行姚忠保教授光荣退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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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下午,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有关要求,法律系举行了姚忠保教授光荣退休座谈会,组织人事处王芳处长、离退休干部处刘莉处长参加了仪式并致辞,法律系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姚忠保教授感人肺腑地回顾了自己从教历程,畅谈了从教感悟,深情勉励全系在职教师、学管干部要感恩学院,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法律系负责人张胜前教授代表全系师生致辞。他指出,姚忠保教授从教37年来,曾任职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实验中心(筹建刑事科学技术系)和法律系四个部门,是学院公安教育事业的亲历者、见证者、书写者,一生努力、一生奉献、一生坚守,全系教师要传承这一精神,把学院建设得更加美好。法律系教师代表袁周斌、学管干部代表冯贵生等庄严承诺,一定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做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新一代警院人。

座谈会后,法律系对首轮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02

我院655名公安专业学生被安排到各地公安实习基地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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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9时许,我院2015级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和2016级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专业共计655名学生在操场集合,按照学院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他们将被分派到不同地方的公安机关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实习。

具体的实习基地为:三真司法鉴定中心、武汉海关缉私局、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武汉市公安局东湖高新开发区分局、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鄂州市公安局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天门市公安局、潜江市公安局、仙桃市公安局、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等15个。

03

侦查系教学成果获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我院侦查系的教学成果“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专业创新研究”荣获二等奖。

本项目成果是侦查学教学团队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瞄准实战需求,不断深化教改创新的结晶,代表了侦查学专业的先进水平,体现了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项目实施将会进一步推动侦查系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再接新征程。

04

学院启动首轮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和学院党委统一安排,2月28日,院长刘茂林同志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院启动首轮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对在册在岗教职工进行考核和聘任。

根据《湖北警官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神要求,本次考核时段为2015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新一轮聘任时段为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对专技岗位考核内容为: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和聘期内科(教)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聘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完成科(教)研工作量,且民主测评合格达到60%以上(含60%),定为合格等次;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或未完成科(教)研额定工作量,或民主测评合格率低于60%(不含60%),定为不合格等次。

对管理、工勤岗位的考核内容为: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民主测评合格达到60%以上(含60%)者,定为合格等次;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或民主测评合格率低于60%(不含60%)者定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结果合格的,取得续聘和晋级资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除解聘情形外,予以低聘。

该项工作是学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岗位设置及聘任政策以来的首次考核和第二次聘任工作,是调动学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学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高度重视,成立聘期考核聘任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考核及聘任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科(教)研工作量审核组、年度考核等次审核组、申诉复核组和监督组等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工作坚持“全面考核、重点突出业绩,分类分级、定量定性结合,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公开,考聘结合、强化岗位管理”的原则,以考核和聘任为重要举措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形成考核和聘任长效机制,促进教职工严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05

侦查系获批为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建设单位

2月11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名单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28号),我院侦查系主持申报的侦查试点学院获批为湖北省第四批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建设单位。试点学院改革是在普通本科高校选择专业学院设立“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推进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以学院与社会创新资源协同发展为路径,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建设周期为四年。

近年来,我院侦查学专业的各项改革始终走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同类专业的前列,为开展试点学院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次获批试点建设单位既是侦查系学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等各项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综合体现,也是侦查系谋求长期可持续发展必然之举。

在四年建设周期内,侦查系作为试点学院实施单位,将以“侦查学”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侦查学”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侦查学”湖北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等平台为依托,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及内部治理结构等各项改革,大力促进内涵式发展。

06

侦查系副教授李江春应邀参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座谈会

3月7日下午,侦查系副教授李江春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邀请,参加全省对外委托鉴定座谈会,并就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有关问题授课。

李江春老师以“文件制成时间检验的研究现状和实践”为题进行了阐述,以文件制成时间检验研究背景和现状为契入点,结合检验实践指出目前该项鉴定存在的问题,归纳了有效和成熟的检验鉴定技术方法种类,建议法院委托此类案件时应当提供何种条件样本以满足鉴定需要,并提出要慎重对待此类案件委托,适当转变委托事项的解决思路,以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授课效果良好,受到应邀单位好评。

07

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定于2018年6月16日进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全日制普通本科2014级、2015级、2016级全体学生;全日制普通专科2015级、2016级全体学生;2014级、2015级学习成绩优秀的自考助学班学生(具体报名条件由成人教育处审核)。

(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持英语四级合格证或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CET4成绩单的学生。

(三)小语种考试:法语、德语、日语和俄语,需要报名考试的学生到北校区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学务管理中心报名。

二、报名程序与方法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报考学生上网登录湖北警官学院主页,点击主页右上方的“校园门户”,进入“数字校园信息门户”平台,输入自己的一卡通号码和密码(第一次登录时密码与一卡通号码相同),登陆后点击教务系统——考务安排——社会考试报名。自考助学班学生报考由成人教育处自行组织。

(二)报名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学生需交1寸免冠登记照一张 (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或电子照片。

(三)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3月20日。

(四)收费方法:网上报名结束后,3月22日各系到实践教学与学务管理中心领取报名学生名单,按名单统一收齐考试费用,于27日前交财务处,并于28日将收费单据交到实践教学与学务管理中心。

(五)收费标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标准,四、六级考试费30元/人。

三、相关说明

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没有报名信息反馈核实及签名环节,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不得再对CET报名信息作任何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确认前认真核实报考数据。

联系人:教研楼325-326办公室

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学务管理中心

廖老师 电话:61630327(外线) 30327(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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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新媒体中心————

总第67期 2018年第四期(3)

信息来源:院网新闻、教务处

编辑整理:周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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