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湖北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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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 我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4月8日(周日)上班,补上周五(双周)课程。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做好调课安排;各系、学生工作处、成人教育处要密切掌握学生动态,严格执行学生外出纪律,注意实习学生安全和纪律。

二、警官培训部要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培训班相关事宜,确保培训班顺利开班;后勤管理处要精细做好校园服务保障;保卫处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假期值班,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全院师生外出活动要遵守法纪法规和公共秩序,注意安全。

四、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防止违法违纪情况发生。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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