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省水利厅联合督察组一行9人,在湖北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的带领下,对十堰市“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与阶段性验收,对我校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发起的“民间河长”计划给予了高度评价。
副市长刘运梅与督导组就十堰水利发展与“河长制”工作交换了意见。会上,我校生态文明研究中心负责同志代表民间河长办发言,简要介绍了“民间河长”项目计划的工作思路、已开展的前期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省市领导高度肯定了该项目计划,认为该项目立项新颖,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副校长潘世东介绍,“民间河长”计划由我校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十堰沧浪绿道环保服务中心共同发起,通过“网络搭建、团队管理、科研监测、污染源定位、成效评估、定期会商、协同治理”等环节,发挥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公众多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共同参与,致力于黑臭水体治理,形成可操作、可推广的河流治理体系新样板。
潘校长说,该项目招募“民间河长”工作已经启动,新招募的“民间河长”们将配合支持“官方河长”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履行河流巡查、水污染及治水工程监督,收集河流保护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宣传治河政策,带动居民护河爱水,收集反映市民意见,参与相关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护河能力等职责。
十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河长办主任黄太平全程陪同督导检查。市改革办、市河长办、水利局、南水北调办、环保局、住建委及十堰民间河长办,丹江口市、房县、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