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步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报名实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初。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摄像等。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应届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往届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和摄像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和具体要求,在初复试、录取检查等各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工作、国际商务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5.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及研究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录取,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不予录取。
6.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二
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教育部、湖北省考试院各类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明确规定“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悉并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简章】中所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
招生规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相关规定,我校2019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等),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2600左右、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400左右。各学院、中心目前公布的2019年拟招生人数详见《各学院拟招生人数汇总表》,拟招生人数是以2018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包括推免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仅供报名时参考。接收推免生人数须以当年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学校最终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当年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学校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
四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会计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和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19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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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排版 | 张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