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招生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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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建设高校。学校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市,并建有武汉校区。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
学科优势
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点,160个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设有101个本科专业,其中6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湖北省品牌专业,9个专业入选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部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47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学校在石油科学与技术、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荆楚文化研究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3124人,专任教师2247人,外聘教师53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03人,副教授8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87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86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3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2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02名,硕士生导师626人,兼职博士生导师6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39人;有“双聘院士”7人,“千人计划”特聘专家4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0人,“楚天学者”76人。
学科研实力
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9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52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国家级项目(课题)91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4项;出版学术专著102部,发表论文6249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347篇。
人才培养
学校培养层次齐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1125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3284人,外国国际学生1285人。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及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高校。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9多万名各类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及神州、驰骋海外。
近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0%以上,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好学生标兵赵传宇为代表的一大批创业、创新型高素质人才。学校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1024”长江救人大学生英雄群体,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师生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践行“长大长新”校训,积极营造“求实、进取、创业、报国”优良校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招生规模:8081人
理工类5581人,文史1212人,艺术类758人,体育类230人、中职类300人。
在湖北省招生5347,其中理工类3484人,文史935人,艺术类467人,体育类161人、中职类300人。
招生专业:75个专业(类)
理工类专业44个,文史类专业2个,文理兼招专业19个,艺术类专业9个、体育类专业1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
教育部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专业:16个
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工程、临床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园艺、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水产养殖学、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9个
农学(生物育种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植物保护、自动化、应用化学、地理信息科学。
36个专业按15个大类招生
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520人
该计划均面向湖北,与2017年持平,招生专业科类为普通文理科。
录取规则
普通文理类、中职类进档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内蒙古、浙江、上海、江苏考生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在投档的考生中,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播音主持与艺术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联考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在投档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与术科分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来源|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编辑|梁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