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育人,恪尽职守——孟勤国
法,作为社会生活中必要的准则与行为底线,常为大家所尊崇和仰慕。也许很多人都曾有过一个梦想,想要握起“法”这个世上最锋利的武器、最坚固的盾牌,狙击罪恶,守护正义。今天,小招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位数十载专攻于物权法的老师——孟勤国。
孟勤国,浙江绍兴人,中国著名的物权法学家,国家级教学名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胸藏护民之志
银行卡收费、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孟勤国关注的都是民生话题。他总说,作为一名民商法学者,要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社会担当。“你只要关注中国的实际问题,必然会被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所吸引。他们缺乏代言人,需要有人为之鼓与呼,他们的利益,需要有人去维护。”
是什么鼓舞孟勤国为弱者代言?原因很多,早年的艰辛生活是其中之一。1957年,他出生在浙江绍兴城内的长桥边上的巷子里。一家6口人,全部依靠父亲一人的微薄收入,环境的艰难和生活的拮据,让他在初中后扛起家庭重担,也让他懂得底层百姓生活的种种不易。
这段生活给了他刻骨铭心的记忆:基层,有各种各样的诉求,却没法表达,也缺乏人替他们表达。当时他便下定决心,如果今后有可能,一定为老百姓说话。
1978年,恢复高考第二年,孟勤国以绍兴地区文科第二名的成绩,考进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从此与法学结缘。毕业后,他又攻读武汉大学研究生。
因为有了来自基层的生活经历,孟勤国在他的学术研究中更关注民生问题,这点在他“二元物权理论”中可管窥一斑。
在孟勤国提出“二元物权理论”之前,没有人公开怀疑过大陆法系物权理论及体系。“传统理论独享所有权、轻视财产利用权已经远远落后于当代的经济与法律实践,而应该以所有权表述财产归属、以占有权表述财产利用的‘二元物权理论’。”孟勤国这一观点的提出,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挑战了很多专家学者的理论体系和知识结构,也遭到前所未有的“围攻”。但他没有畏惧,而是拿出了大量的事实材料和严谨科学理论,逐步说服影响立法机关。
在后来的物权法修改草案中,大量吸收了孟勤国的观点,甚至直接引用他的表述。中国物权法由传统走向现代,而这位改变了中国物权法方向的学者,却来自于中国的基层。
常怀爱生之心
"只有讲不清楚的老师,没有听不明白的学生。”2006年获得第二届国家教学名师称号的孟勤国教授如是说。
孟勤国说,"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担当育人之责任,也要常思为师之道,常怀爱学生之心。”强烈的使命感,使得他从不敢在教学工作中有丝毫马虎和松懈。
孟勤国的课堂上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谁的手机响了,这门课就要重修。但没有一个学生怨恨他的认真,因为孟勤国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他除了繁重的科研任务外,还担任了不少社会职务。可不管多忙,他每年至少要上一门本科课程和几门研究生课程,且从不迟到、旷课。有时在外地开会,他就打“飞的”回来给学生上课。“怠慢和糊弄学生是教师最大的缺德。”孟勤国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2000年底,孟勤国被查出患有严重的肝病,医生令他卧床休息。可躺在床上的他心里却牵挂着未完成的课程,最后他干脆把十几个研究生叫到家里来,在病榻前继续上课。
课堂教学最能体现教师的综合水平。孟勤国上课从不看教材,但是他依然可以在讲台上博古论今。这种能力来自于他长期的知识积累,来自于他了然于胸的知识融会。《破产法》《票据法》这些冷门课程不仅枯燥,而且需要强大的知识背景做支撑。给银行做过20年法律顾问、亲身参与过企业破产过程的孟勤国就充分发挥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用随手拈来的鲜活案例使枯燥的理论生动起来。
"学习《破产法》时,孟老师把法律实务上的处理方法告诉我们,让我们在课外去关注正在进行的破产重组的案件,这对于领会理论知识很有帮助。他的课总是场场爆满。"2011级民商法法学硕士班蒋群芳说。
在学生眼里,孟勤国不仅是闻名遐迩的法学家,是平易近人的师长,也是他们最可信赖的朋友。除了解答学习上的困难,学生也会向他倾诉生活中的挫折、成长中的疑惑。孟勤国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均向学生公开,以便学生随时可以找到他。每个学生发来的邮件,他都耐心回复。
孟勤国说,"老师不能跟学生讲成本,讲条件,该花的心思一定得花。”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戴镦隆老师没有给孟勤国上过一节课,却每周都找孟勤国聊天。从聊天中学习到的思维方式、人生哲理让孟勤国受益匪浅。成为教师后,他将这种方式传承下来,在校园中常可看到他和三五个学生边散步边讨论问题的情景。“我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交流,这样感觉自己也变年轻了”孟勤国笑着说。
"教师应该无私热爱学生。"孟勤国如此实践着自己的诺言。
兼具创新精神
孟勤国认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必须适应当今国内和国际社会的需要,法学教育必须承担起培养和输送“依法治国”所需法律专业人才的伟大使命;法学专业必须以塑造高尚人格,造就基础扎实、素质优良的法学人才为宗旨。
针对法学教育的特点,结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他提出了“一颗公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的教学改革方案;主张加强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三基”培养、司法实务能力的培养,以及广博和拓宽学生知识面。
“法学教育不是普法教育。”孟勤国重视教学改革和学生的实践能力。他曾开设学生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法官”、“律师”、“犯罪嫌疑人”。在这个宽敞、明亮的大厅里,每个月都要“开庭”一次,“本色出演”的学生得以一展口才,进行激烈的口舌争锋!
出生基层的经历让孟勤国坚定了为人民“发声”的想法,几经辗转的求学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厚的法学知识与阅历,对自己不断地严格要求造就了孟勤国优秀的教学水平,爱生之心拉近了他和学生的距离......
“以法育人,恪尽职守”被这位学识丰厚,富有“魅力”的老师诠释地极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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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武汉大学图书馆珞珈风范-武汉大学名师库
武汉大学档案馆
编辑:李露露
排版:吴燕炳
审核: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