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来校作《民法典》专题报告
7月9日下午,学校在豁度楼208报告厅开展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法治宣传教育,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作“民法典——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专题报告。党委书记陈继平,校长李社教,党委副书记李金奇,纪委书记卢雪梅,副校长尹念东、肖文胜、涂立桥、冯运仿出席活动,我校全体中层(含平台)干部参加报告会。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王又明以简单易懂的方法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记,从中国维度和世界维度讲解民法典的作用和定位,从我要学、要我学和怎么学、学什么四个层面提供学习了解民法典的方法、措施和路径。他指出,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进行编订修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王友明还就民法典编纂中的若干问题与参会干部探讨交流,结合实践,深入阐述了我要学、要我学、怎么学、学什么,让民法典的学习贴近生活,深入理工人的心里。
陈继平对王又明副院长的报告作出高度评价,表示这堂法治课以纵向历史为线,从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为我们系统梳理和诠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的历程;从学理和法理上,为我们阐明了民法典与民事单行法及民法体系的关系;从学习、实践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方法、措施和路径的指导,为我们做了一场精彩的指导报告,真正让民法典走到了理工人身边,走进了我们理工人心里。
结合报告,陈继平提出四点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三个必然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二、做好思政课程,抓好民法典“三进”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充分发挥思政课程的主渠道作用,做好《民法典》“三进”工作,推进民法典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让我们的学生善于运用民法典来护航美好生活。三、落实课程思政,将民法典教育融入专业课教学。“传道、授业、解惑,重在传道。”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的心里。全校各门专业课教师,要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民法典教育作为课程思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引导学生学好用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四、培养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弘扬法治文化,提升法治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提升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 髙瞻)
记者|髙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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