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生规模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招警需求以及公安院校培养能力,湖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规模总数为1352人。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10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66人(含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6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75人(含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5人),铁道警察学院45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56人(含面向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就业15人、海关缉私部门就业1人),湖北警官学院1000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规模中包括部分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湖北省户籍;
(三)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五)遵规守纪,诚实可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六)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七)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十)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十一)国家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以上条件、生源范围内(我省28个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且经资格审核公示无误的考生。
三、招生办法
(一)填报志愿
1.报考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志愿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填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填报时间为7月25日8:00至7月28日17:00。
2.国家专项计划志愿作为专业志愿在招生院校志愿中与其他专业一起混合填报,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也可以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
(二)考察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1.考察由省、市(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从7月14日至30日,具体流程为:
(1)考生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2)考生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和已填写好个人信息的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申请考察;
(3)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受理考生政治考察申请,安排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
(4)根据考察情况,经办民警、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机关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和考察审核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5)考生参加面试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治考察情况并领取考察材料;
(6)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将考察合格考生的考察表及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交考生本人。
2.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考察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
3.考察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相关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得拒绝具备报考公安院校条件的考生考察申请,要通过网上核查、走访调查、档案审查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研究提出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1.确定和公布参检名单。
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简称“参检名单”),由省招办和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确定。原则上每所院校参检人数不低于该校招生计划1:3的比例,为保证参检生源,确定参检名单时适当放宽考生的身体条件。
2.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1)公安院校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3日。
(2)考生参检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5张近期一吋彩色蓝底免冠照片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3)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体检时统一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个人信息由考生现场进行填写。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②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④色觉:无色盲、色弱;
⑤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4)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面试时统一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个人信息由考生现场进行填写。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5)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体能测评时统一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个人信息由考生现场进行填写。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②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③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根据公政治[2020]1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高温防暑形势,为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体能测评项目取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仅对以上3个项目进行测评。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3.确定合格名单。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相关院校按考生志愿汇总审核,提出合格名单,报省公安厅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于8月9日报送省招办。
4.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参检信息:
(1)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
(2)登录“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
(3)省招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向考生发送短信告知;
(4)县(市、区)招生办及所属中学通知考生本人;
(5)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地公安机关通知考生本人。
(四)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招生录取批次属提前批,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审录,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17日。
1.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的考生,成绩需达到湖北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湖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成绩需达到湖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分类投档,与其他专业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政审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15日15:00至8月16日11:00。
转自 平安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