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校贯彻落实〈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文件要求
践行高校“四个服务”职责
校党委书记周进、副书记邹星庐,党办主任朱勤超、组织部长王艳青代表学校党委
到对口联系社区—洪山区狮子山街通惠社区报到
与通惠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胡秀丽
就我校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
进行具体对接
校党委书记周进、副书记邹星庐等与通惠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胡秀丽进行工作对接
与会人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邹星庐、胡秀丽、周进、朱勤超、王艳青)
根据省委要求,学校党委对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进行部署,印发了《武昌首义学院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周进为组长、副书记邹星庐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下沉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落实。学校还组建了以邹星庐为队长的社区工作队和应急突击队。工作队由机关总支在职党员组成,实行轮流派遣制度,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在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党员全脱产参加社区工作。应急突击队由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协助社区做好常态化应对风险准备。
学校党委对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提出要求,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将在8月10日前,持《高校党员干部下沉居住地社区工作纪实手册》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积极承担宣传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参与民主议事、参加志愿服务、维护和谐稳定、处理突发事件等任务,确保每年至少参加5次(不少于20小时)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或者社区党组织指派的其他活动。
学校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把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建考核、学校“党建双创”等推荐评选工作,并作为党员个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公派学习、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对报到不积极、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在、群众有意见的下沉党员干部,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限期**,视情况进行追责问责。
-校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编辑 排版| 冯心怡
文 图 | 赵颖
编审| 赵颖 代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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