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次修订版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这一规定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提出了严格且清晰的要求:任何幼儿园不论私立还是公立,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论是线下还是线上,都不能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学乐教育已深耕教育多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把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即日起停掉幼儿阶段所有相关的近似课程。这一决定可能会给部分家长带来遗憾,真诚感谢各位家长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保持初心,坚持为大家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与大家一起携手陪伴孩子的梦想前行!
学乐教育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