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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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及方向

招生计划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24人

不做分省计划

城市设计学院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55人

按大类面向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生

艺术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30人

不做分省计划

表演

27人

不做分省计划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招生计划:24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色弱;

3.普通话水平较高,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4.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6日后登陆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m.openday.whu.edu.cn)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生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播音报名表)和《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考生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考试地点:新闻传播学院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备注

2017年1月10日-2月15日

2017年2月23日8:30-16:00(初试)

只面向该专业未举行省联考省份的考生进行

2017年2月24日-25日(复试)

省联考满分的80%及以上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复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播音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播音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用联考成绩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省联考成绩单。

1.初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声音形象基本面貌,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对节目主持的认识和把握。

(1)自备栏目主持(时间限在2分钟内)占70%;

(2)回答考官提问(时间限在1分钟内)占30%。

2.复试

(1)文学作品诵读(主要考查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声音条件和语言的情感表达能力,时间限2分钟内)占30%;

(2)即兴话题(主要考查考生的思辨能力、语言的逻辑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时间限2分30秒内)占40%;

(3)模拟现场报道(主要考查考生的新闻敏感度、对新闻要素的观察、组织能力及其他新闻素养,时间限2分钟内)占30%。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该省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55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合计

招生计划

7

19

10

12

7

55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

1.无色盲、色弱;

2.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四)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招生计划:30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戏剧影视文学,具有良好的文学功底及艺术素养。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6日后登陆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m.openday.whu.edu.cn)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生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戏剧影视文学报名表)和《武汉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重点考查学生的文学功底与艺术素养,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考试地点:武汉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学部)。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备注

2017年1月10日-2月15日

2017年2月20日-21日(初试)

只面向该专业未举行省联考省份的考生进行

2017年2月22日-23日(复试)

省联考满分的80%及以上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复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参加考试。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戏剧影视文学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戏剧影视文学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用联考成绩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省联考成绩单。

1.初试(面试),满分100分。

(1)文艺素养考核:考生抽题回答问题,时长不超过3分钟,满分50 分;

(2)话题评述:考生根据抽取的话题发表评论,时长不超过3分钟,满分50 分。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长10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短片播放):根据所看短片写一篇影视评论(字数要求700字左右),满分40分;

(2)面试:即兴创作(考生根据抽取的题目或材料现场即兴口头创作,时长不超过6分钟),满分60分。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该省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27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且具备下列条件:

1.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2.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6日后登陆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m.openday.whu.edu.cn)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试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表演报名表)和《武汉大学表演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考试地点:武汉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学部)。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备注

2017年1月10日-2月15日

2017年2月24日8:00-16:00(初试)

只面向该专业未举行省联考省份的考生进行

2017年2月25日-26日(复试)

省联考满分的80%及以上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复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演专业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表演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用联考成绩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省联考成绩单。

1.初试,满分100分。

(1)朗诵(自选诗歌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声乐(清唱歌曲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3)形体展示(形式不限,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复试,满分100分。

(1)台词(自选除诗歌以外的其他文学体裁,如:散文、故事、小说片段、戏剧人物独白等,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2)表演(命题表演),满分25分;

(3)声乐(清唱歌曲一首,不同于初试曲目,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4)形体(形体片段、基本功测试,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说明:考试时,所有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该省高考总分满分的56%以上(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5.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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