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浠水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浠水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四)《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公开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五)关于同质化大类岗位具体岗位的确定。乡镇高中语文教师岗位(010101)、英语教师岗位(010103)、化学教师岗位(010106),县直学校财务人员岗位(010301),城区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010501),乡镇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010601),具体岗位的确定,按各自岗位拟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四、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公告》(含《岗位表》)2020年6月29日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期间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
4、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100元,面试每人50元。
5、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和《浠水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报名,其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岗位表》的相关要求如实填报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求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包括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人员应在报名期间提供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浠水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由各招聘主管部门会同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6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和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北省公务员招考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4)关于资格证件要求: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同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相关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类别。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结合岗位所需分类设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
非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基本知识,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分为3种类型,即:
(1)教师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分学科进行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2)非教师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3)面向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3、准考证领取事项。
凭考生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4日至8月8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暂定2020年8月9日
(2)科目:08:30—10:00《综合基础知识》
14:30—16:30《专业基础知识》
(3)地点:详见准考证。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经考察后决定是否录用。核减、保留岗位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示。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示。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示。
2、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未达到竞争比例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面试方式。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分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示。
(三)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4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5分]×40%=笔试总成绩。
(三)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专业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参与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试行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13—4253388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0713—4240767
下图为岗位表,请同学们积极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