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模式高考综合改革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览表(适用于:第一及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包括浙江、天津、山东、海南四个省市)。
序号 | 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1 | 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不提科目要求 |
2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单独招生考试 |
3 | 经济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英语(师范)、日语、翻译、商务英语、护理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5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6 | 临床医学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7 | 生物科学、生物科学(师范)、药学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8 | 历史学(师范) | 历史,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9 | 化学、化学(师范)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10 | 统计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11 | 城乡规划 | 物理,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2、“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适用于:第三批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包括湖南、河北、湖北、江苏、辽宁、广东、福建、重庆八个省市)。
序号 | 专业名称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1 | 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2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单独招生考试 | |
3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历史学(师范) | 历史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 | 物理类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英语(师范)、日语、翻译、商务英语、统计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6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 历史类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7 | 化学、化学(师范)、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 物理类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8 | 临床医学、生物科学、生物科学(师范)、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环境工程、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 物理类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9 | 思想政治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0 |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