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1年高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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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学校简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前身为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于公元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1912年更名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1949年改名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8年批准为湖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源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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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培养了毛泽东、何叔衡、蔡和森、李维汉、任弼时、张国基等一批国家栋梁,涌现了段德昌、刘畴西、袁国平、郭亮、罗学瓒、方维夏等280余名革命烈士。一代伟人毛泽东在此求学、工作八个春秋,并在此从事中国共产党的创建等一系列革命活动,实现了由青年学生到职业革命家的转变、由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到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

学校具有优良的教育传统。学校历史上汇聚了徐特立、杨昌济、谢觉哉、李达、易培基、周谷城、田汉、黎锦熙、杨树达、辛树帜等一批教育名师大家,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郭嵩焘、张百熙、陈天华、黄兴等湖湘英才也曾在此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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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城南书院和东方红两个校区,占地1346亩。教职工1200人,在校生19800余人,31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十分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毛泽东称赞“一师是个好学校”,亲笔题写了“第一师范”校名,并题词“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作为校训。徐特立6次来校视察,并题词“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作为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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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校118年来,坚持“培养小学教师,培训小学教师,研究小学教育,服务地方发展”不动摇,坚守师范教育净土,构建了培养优秀小学教师的“一师模式”,小学教育专业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形成了师范教育特色突出、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两项优秀小学教师培养改革创新成果分别于2018年荣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019年荣获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数学、艺术学四个一级学科入选湖南省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专业作为湖南省首批师范类试点认证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二级认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团队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承担单位、湖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文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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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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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各专业学费根据2020年标准核实填列;2021年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需按当年湖南省发改委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省内首选科目不限的非艺术类专业历史、物理类计划比例为5:5(其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思想政治教育4个专业历史、物理类计划比例为9:1),美术、书法类专业历史、物理类计划比例为6:4,音乐、舞蹈类专业历史、物理类计划比例为7:3。

3.省外首选科目不限/文理兼招的非艺术类专业历史、物理类/文理计划比例为6:4(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仅招历史类/文科),艺术类专业除不分文理的省份外,其他省份只招历史类/文科。

高招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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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仅为高招各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2021年高招招生计划一览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2.艺术类专业除不分文理的省份外,其他省份只招历史类/文科。

2020年我校湖南省各专业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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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校省外普通文理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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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1年

湖南省招生专业组设置方案

一、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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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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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方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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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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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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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要求

1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口语须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0分以上。如与当年生源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

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

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使用各省(区、市)统考成绩。

4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报考我校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5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体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6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录取规则

1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2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区、市)招生计划数的110%。湖南省各科类提档比例不超过相应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3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4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统考成绩。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满分)×750×30%+(专业统考分/专业统考满分)×300×70%。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3)如上述原则与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

5

我校设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

6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7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8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各项收费标准见学校招生网(http://zhaosheng.hnfnu.edu.cn/)

2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3

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助学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4

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推荐勤工助学岗位。

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秉持“着眼于全球、立足于特色、成体系规划、及五洲四海”的理念,充分发挥毛泽东主席母校、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师范教育特色的优势,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不断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目前,我校与国(境)外20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实质性合作项目11项。合作交流形式涵盖校际交流互访、教师交流访学、学生交换实习、国际学生交流营、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培养、国际会议举办等。

近年来,国(境)外友好团组或专家学者来校交流访问600人次。学校出国(境)学习访问师生526人次。依托交换生项目、公费师范生赴港访学项目、国际学生交流营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赴美带薪实习项目等,共派出学生318人次。依托国家留学基金项目、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子项目、学校资助项目、友好访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共派出教师208人次。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提升了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2017年获批留学生招收资质并已启动留学生培养工作;2019年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尼亚加拉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0年正式启动招生与培养工作;2019年获批国家汉办(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的“合作开设汉语课程项目”,同年,与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国立师范大学联合建立了“汉语教学中心”,并启动了国际学生交流营项目。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生国(境)外交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交换生项目

我校目前主要与以下友好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美国尼亚加拉大学、加拿大皇家山大学、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国立师范大学、韩国世翰大学、南首尔大学、马来西亚北方大学、沙巴大学、马来亚大学等。交换生赴友好大学修习学分,感悟不一样的校园文化和教育教学理念、体验不同的教学方法、手段和形式,发展多元思维和视角以及跨文化交流能力。

2.国际学生交流营项目

该项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走出去”的国际交流营,即我校学生到国外友好大学参加夏令营等各种交流学习活动。另一种是“请进来”的国际交流营,即国外友好大学学生来到我校参加夏令营等活动。国际学生交流营活动让学生们感悟多元文化,收获国际友谊。

3.公费定向师范生赴香港访学项目

该项目选派我校公费定向师范生赴香港友好大学进行课程学习,并到香港有代表性的中小学开展实地考察。旨在促进我校师范生创新理念,开拓视野,提升综合素养,毕业后更好地服务农村小学教育工作。

4.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

该项目能为推动中国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助力,为提升学生的国际汉语教育能力和综合素养开拓渠道。我校每年推荐有志于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优秀志愿者,赴海外教育机构开展汉语教学工作。

5.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该项目旨在增进学生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具备较强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的人才。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可增强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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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答考生问

Q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院校?

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以培养优秀小学教师为主的本科师范院校,2019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调整到本科一批招生,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Q2

学校的地址在哪?办学规模有多大?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城南书院校区(天心区)和东方红校区(岳麓区)。学校现设有12个教学院部,专业覆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800多人,高招录取各专业新生全部在东方红校区就读。

Q3

学校的国标代码和招生代码分别是多少?

学校的国标代码为12034,湖南省招生代码为4348;在其它省(区、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Q4

学校在哪些省(区、市)参与哪些批次的招生录取?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湖南省内本科提前批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和体育类专业在本科批录取,各批次招生专业详见高招招生简章。各省(区、市)录取批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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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学校今年的提档比例是多少?

学校原则上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学校在该省(区、市)招生计划数的110%,其中湖南省各科类提档比例不超过相应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学校近三年在各省平行志愿录取批次的提档比例均为**,即招生计划是多少,则投档多少考生,不多投,进档考生若服从调剂,且无专业体检受限,原则上可不被退档。

Q6

学校今年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录取分数线不由学校主观决定,它在录取投档后才能产生,即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时,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投档规则将考生投档至各高校,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即为录取分数线。

Q7

填报了学校的志愿后被录取的几率有多大?

考生可参考我校往年相关科类的录取线与控制线的分差以及各省公布的高考分数排位填报志愿,具体能不能录取,要等到相应批次录取的时候才知道。

Q8

学校往年录取分数情况怎么查询?

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进入“往年分数”栏目查询我校往年录取分数情况(网址:http://zhaosheng.hnfnu.edu.cn/)。

Q9

我的分数可能不够,学校有没有其他录取途径?

学校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存在其他任何录取途径,没有所谓的内部指标,也不委托任何校外组织和个人招生,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Q10

学校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吗?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口语须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0分以上。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Q11

学校哪个专业最好、最热门?

专业并没有严格的好坏、冷热之分。所谓热门专业,应该是指考生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因为报考人数多,热门专业录取分数也相对较高。热门专业与国家建设、行业、就业紧密相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建议考生在选择专业的时候首先要考虑个人的爱好,其次要考虑自身的条件,专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Q12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区、市)规定的分数线后,按如下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满分)×750×30%+(专业统考分/专业统考满分)×300×70%。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3)如上述原则与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考生档案投入我校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Q13

什么是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3号,以下简称湘教考通〔2021〕3 号文件)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湖南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 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Q14

什么是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湖南省所属重点高校负责实施。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第15 位代码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 年12 月31 日前)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1〕3 号文件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湖南省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Q15

学校有没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怎么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我校与美国尼亚加拉大学推出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1年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招生计划100人。学费为17000元/年/人,列在湖南省本科批招生,专业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不限。

Q16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分数不得低于湖南省本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录取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出现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进入“招生政策”栏目下查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美国尼亚加拉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http://zhaosheng.hnfnu.edu.cn/)了解具体情况。

Q17

如何查询有没有被贵校录取?

学校招生网设有“录取查询”栏目,考生可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

Q18

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邮寄?

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学校高招录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上所填地址。

Q19

考生正式录取后能否转专业?

新生按所录取专业在所属学院报到入学。在校学生有一次申请转专业机会,满足一定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其大二第一学期初向相关院部提出转专业申请,定向学生、单独考试或单独录取的学生不得转,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不能与其他普通专业互转,具体需以教务处转专业管理办法为准。

Q20

学校奖学金设置情况怎样?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Q21

学校如何帮助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助学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Q22

学生住宿条件如何?住宿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学校拥有独立于教学区的学生生活区,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4人一间,覆盖无线网络,供应热水,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网络和热水须另收费)。

Q23

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一师毕业生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同类学校的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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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 编辑 / 梁信颖

/ 图片来源 / 新媒体中心

/审核 /李歆怡张晓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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