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中秋节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19至21日放假调休,共三天。9月1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上9月20日星期一的课)。
二、相关要求
1.原安排在9月18日、9月19日、9月21日的教学任务,请任课教师与班级同学协调时间补上,并进教务系统提出相关调、停、补课申请。
2.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并切实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值班方式,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4.学校总值班室设办公楼707办公室。值班人员要按要求24小时在岗值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上报带班校领导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安全。
9月10日,福建省莆田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截至9月12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3例(莆田市35例、泉州市7例、厦门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34例(莆田市33例、泉州市1例)。目前,已划定高风险地区1个(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全镇)、中风险地区3个(仙游县郊尾镇后沈村、仙游县赖店镇象岭村、仙游县园庄镇大埔村),厦门市思明区对中华街道部分管辖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厦门市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实行封闭管理。为切实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湖南省疾控中心再次发布以下紧急提示:
01
入(返)湘人员主动报备行程
8月26日(含)以来有福建省旅居史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现住酒店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02
合理安排出行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公众出行之前要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等级,出行过程中请务必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一定的警惕性。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湘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03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和社区开展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
04
做好健康监测
积极配合社区、单位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时,请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05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响应疫情防控号召,关注疫情防控信息,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做好个人防护。继续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06
积极接种疫苗
新冠肺炎是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法定传染病,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经济、最有效手段,适龄无禁忌人群要应接尽接,这是公民履行新冠疫情防控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时刻保持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众志成城,同心战疫,坚决遏制疫情反弹。
新媒体工作室
来源 | 校办公室 湖南疾控微信公众号
封面| 陈国豪
排版 | 王欣怡
责编 | 孙波
审核 | 文炳勋 唐雄伟